公务员这座“独木桥”每年都让众多人挤得头破血流!也难怪,中国目前的现实是:只要考上公务员,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没有下岗之忧且不说,工资、福利、假期……也样样都是佼佼者,更重要的是,虽然目前政府取消了公务员福利分房制度,但他们马上又可以享受“廉租房”了!
“廉租房”和“公务员”划等号?没错,您没有听错。日前有报道称,北京海淀区有望被全市列为试点,建设面向“公务员、企业高端人士和教师”等群体的廉租房,目前该工作正在论证……
针对拟给公务员等高端人群建设廉租房这个问题,海淀区一位长官是这样解释的:面对目前住宅价格较高,一些优秀人才受经济压力影响的现状,海淀区有望成为全市试点,建设一批政府廉租房,用来提供给企业高端人才、公务员、教师、留学人员等群体。
在这个人人都非常“现实”的时代,为一些“优秀、高端”人群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以期留住“人才”,当然是应该的。问题是,为这些高端者提供廉租住房、子女中考照顾考分等“超国民待遇”,都必须由政府亲为吗?
窃以为,报道中提到的“企业高端人才、公务员、教师、留学人员”四类人群中,除“公务员”外,其他三类人群若企业和学校确实需要,相信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这些高端人群提供各种他们所需的物质乃至精神方面的保障的。又何必要政府事必躬亲呢?
再说了,按照07年底北京出台的“经适廉租房保障家庭标准”来看,这四类人群恐怕没有一群符合标准的吧?按照《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京政发〔2007〕26号),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两户以上依次加倍即可)。试问这四类人群中,有符合这个收入规定的吗?
当然了,在中国有“特事特办”的说法。与全国多达820万户住房困难和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家庭相比,这四类笃定是高收入(特别是公务员又是高保障)群体的住房问题,或者就是“特事”了?
我们政府的目标是:二00八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二0一0年底前,预计才能把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在这样真正巨大的“特事”面前,希望有关地方不要打着为“高端人才”提供住房的幌子,解决公务员之类,并不是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伪低收入、真高保障人群的“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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