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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河二期工程划定冻结范围
http://jn.sdfdc.com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常新喜 2008-05-17 0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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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河二期工程划定拆迁范围。记者16日从济南市建委获悉,为进行小清河二期工程的施工,现在起,小清河沿线的部分建筑和土地将被冻结,此次冻结将截止到2008年11月14日。
通告表示,经审查,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小清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河道、道路、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拆迁冻结条件。
小清河二期工程的冻结范围为:济南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确定的拆迁紫线闭合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居民房屋,包括天桥区:崔家庙89号、90号、92号、168号、189号,田黄路4号,金牛小区20号楼、21号楼;槐荫区:济齐路267号造纸厂宿舍1号楼、2号楼、3号楼,济齐路97号美里苑6号楼,省淡水研究所20号楼。
此次冻结将截止到2008年11月14日。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不得超过6个月;冻结期限届满之日,冻结自行解除。
济南市建委要求,在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进行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据了解,目前,小清河正在进行一期工程的施工,今年6月底之前,一期工程的河道施工将全部完成,两侧堤岸以及绿化、桥梁等施工也正在紧张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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